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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模范人物事迹

甘肃省道德模范

2017年06月01日 08:57  点击:[]

第一届甘肃省道德模范    

 

李海珊,男,汉族,61岁,现任甘肃陇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获得者。    

他从家乡建筑业起步,逐步走向省会兰州乃至全省各地,形成了房地产业、建筑施工、物业服务为主的集团化民营企业。他诚信守法,奉献社会,凭借企业信誉、产业形象、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卓越表现,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20多年来,公司所承接的工程从未出现过质量问题,创下了住户向消费者协会零投诉的纪录,也从未出现过一起合同纠纷。公司1995年被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企业评价协会评为全国500家最大私营企业,连续十一年被甘肃省工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李海珊先后荣获“兰州市劳动模范”、“甘肃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兰州市优秀非公企业家”、“甘肃省优秀非公企业家”等称号和“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刘妍,女,汉族,52岁,福利路街道兰化25街区社区残协专干,“甘肃省首届道德模范”。    

她87年意外致残后,自强自立,每天都要摇着轮椅去上学,以优异的成绩从中医学院毕业,学到了按摩推拿等专门技能。刘妍凭着学到的知识和一腔热情,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无论是雨天淅沥还是大雪纷飞,拄着拐杖义务为残疾人和有疾病的居民服务。十多年来,她为辖区居民和周边群众义务按摩达上万人次,她在平凡的生活中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她的感人事迹被省市新闻媒体多次报道。    

刘妍先后荣获“感动西固2007道德魅力人物”、“甘肃省首届道德模范”等称号。    

 

杨海军,男,中共党员,52岁,兰州铁路公安处兰州车站派出所主任科员,“甘肃省首届道德模范”。    

他从警16年,练就了高超的识别犯罪的业务技能,在缉枪、缉毒、网上追逃和严打整治斗争中作出了突出贡献,历年来共查获毒品20公斤,枪支60余只,逃犯50余名,直接或参与破获刑事案件5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仅2008年一年,就6次当场抓获贩毒嫌疑人,一次抓获持枪嫌疑人。    

杨海军先后荣获“甘肃省首届我喜爱的十大优秀人民警察”、“甘肃省优秀人民警察”、“甘肃省维护社会稳定模范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甘肃省首届道德模范”等称号。    

 

尹建敏,女,1960年出生,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扎根西部、建设西部,创建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使红古区居民使用上了清洁、低碳的新能源,解决下岗、失业及大学生就业上百人,为红古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公益事业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红古非公企业中,她是第一个成立党支部、工会,最早为员工缴纳三金的民营企业家。每月按时给困难户送去生活用品,每月给养老院捐助2000元的米面,并承担了养老院40多位老人的四季衣服,还给养老院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每年为残疾人进行捐助;先后对慈善协会、患病儿童、困难家庭中学生、特困大学生等进行资助。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发动员工捐款并亲赴灾区送去生活急需品;长期结队帮扶空巢老人,成立“鑫源基金”每年表彰奖励优秀师生。每年捐助红古区优秀贫困学生2万元生活费;资助三四名特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他们大学毕业。十多年来,她用自己的善心帮助了越来越的人,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她向社会各类捐款达255万余元,

尹建敏同志先后获得“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称号,2012年12月荣登中国好人榜;被评为兰州市首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并被选举为甘肃省、兰州市两级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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