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精神及《兰州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发〔2025〕12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27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接收对象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未受到任何违法违纪处理。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情况。
(五)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六)接收本科专业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所列哲学类(01)、经济学类(02)、法学类(03)、教育学类(04)、文学类(05)、历史学类(06)中的相关专业。
二、接收程序
(一)报名
1.注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9月18日起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工作办法和专业目录。
2.报名:9月21日9:00起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3.注意事项: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每位考生仅可选择报考一个专业,报考专业不得修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按学校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接收复试通知、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考生信息经校内各招生单位审核资格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查,参照《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审查通过者,由学院组织复试考核,具体安排详见通知。
2.材料提交要求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材料。
(7)《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8)本人签署的《兰州财经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
(9)各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按本单位细则执行。
以上材料于复试资格审核时统一交于学院存档。
(四)复试要求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复试具体实施,参照《兰州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兰财大发〔2025〕127号)和《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审核工作方案》制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实施细则。
2.复试由学院采用现场方式组织实施,根据学科特点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复试内容包含综合素质考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三个部分。综合素质考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负责记录工作。
3.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70%+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在复试考核时,结合《兰州财经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治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培训,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五)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拟录取推免生须在拟录取通知发出三日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原件或扫描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程序
(一)学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凡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派专人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复试、录取环节规范和统一。校内各招生单位组织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同时向考生开通咨询电话,畅通考生联系通道。
(三)学院复试合格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发送待录取通知,并督促考生接收。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确认期限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确认,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检录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
(四)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五)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学校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四、材料报送
“推免服务系统”里申请考生信息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复试前向学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复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96号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931-8679390 吴老师
学院网站:https://marxism.lzufe.edu.cn/
附件:
1.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3.兰州财经大学2027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4.兰州财经大学诚信考试承诺书
兰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