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兰财大研院字〔2025〕20号)和《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文件要求,我院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按照细则的程序和规定,经学生提交支撑材料、工作小组审核并核算各项材料,再经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程序,本年度的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已经核算完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26日。若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反映。
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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